(壹)區域招生管理: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普通高級中學不得跨地區招生。2023年全市招生區域17。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 * *共同組成1招生區域(簡稱“5+2”區域),其余16個區(市)縣各作為1招生區域。
(2)計劃的確定:
全市高中教育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局管理。我市積極推進普通高中擴建升級工程和中等職業學校升級工程,擴大優質學位供給。?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1+2”區域(含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下同)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發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批。其他區(市)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成都市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市、民辦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院校,以下簡稱職校)的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成都市以外的中等職業學校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提交招生計劃。?
(3)計劃的實施: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執行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不得違反規定跨市州招生。
2.嚴格執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各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拓寬生源,在保證完成備案招生計劃的同時,鼓勵結合各校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招生規模。
3.職業和普通壹體化招生計劃。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要求。
4.五年制高職(含師範)招生計劃。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誌願信息後,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