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消息證實,張靚穎和13愛上的男友馮軻將於下月在義大利舉行婚禮。
此消息壹出,難免讓人尷尬。我不禁想起了張在去年演唱會上的表白。她向觀眾喊道:我現在已經下定決心了。如果妳想娶我,現在就上來。在男朋友馮軻上臺之前,我在觀眾的噓聲中尷尬地等了很久,然後我沒有像預期的那樣當眾求婚。我的男朋友馮軻只是擁抱了她,然後匆匆離開了舞臺。這種尷尬的表白壹度被認為有逼婚的嫌疑,因為明顯感覺到了男方的不情願。
終於要結婚了,網友們紛紛贊福,感嘆終於修成正果了。
然而,這裏的新聞仍然很熱。今天爆出靚穎母親發長文反對女兒與馮軻結婚,希望女兒不要繼續犯錯,因為馮軻“不是壹個可以信任女兒壹輩子的人”。
也許愛情總會被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旁觀者早就看出了他對妳好感的幾何,而妳卻常常愛得深沈而盲目,無法自拔。
我在工作中遇到的第壹個領導是壹個很討人喜歡的女孩。她溫柔友好,總是面帶微笑,工作更加努力。工作才兩三年,她就靠自己在這個城市買了100多平的房子。
穎姐有壹個相戀7年的男朋友。她已經到了適婚年齡,結婚的經濟條件已經成熟。同事總是問穎姐什麽時候結婚。穎姐總是無奈的笑著說,時間還早,別著急。
後來我和男朋友因為房子出了問題,穎姐就勸我,有房子不壹定是好事...
我才知道英傑男朋友不願意結婚的原因原來是英傑先買了房。作為男生,自尊心受不了,不想壹起還房貸。他必須先買自己的房子才願意。而且男生壹直和英傑的父母相處不來,彼此都很反感。英傑被夾在中間很難受。
我問,妳爸媽為什麽不喜歡他?
英傑嘆了口氣,他總是發脾氣,即使是在我父母面前。很多小事都要較真,他不懂得退讓,有壹次還當著我爸媽的面吼我。
我理解,有哪個父母能把女兒托付給這樣的人?
我說既然家裏人這麽反對,他就不想結婚了。他為什麽不分手?
穎姐嘆了口氣,沈默之後哽咽:七年,年輕的時候有幾個七年?我和他壹起度過了二十多歲最美好的時光。怎麽這麽容易就說我分裂了?我現在28歲了,如果分手了,我覺得我壹個人沒有力氣再去談戀愛了。
我想起《小時代》裏的壹句話:她把青春都給了他。就像在自己的人生錦緞上裁出了最美好的年華,然後縫進了他的人生。
分手是多麽的舍不得和不願意。
在壹起需要兩個人的同意,但是分手了,壹個人就能決定。就算英傑沒有再放棄,最後還是被分手了——男生用家裏準備的彩禮錢買了壹套兩居室,然後收拾東西搬出了英傑家。
聽說英傑父母很高興女兒28歲被拋棄,因為沒結婚,但及時止損。
不被親友認可的感情,似乎也不會有好結果。或許在對立之初,大家都信誓旦旦要永遠在壹起,證明給大家看,但最後還是抵擋不住矛盾。
我曾經年少輕狂的時候喜歡過壹個浪子,因為他浪漫,會說甜言蜜語逗我開心。但是他剛來我家的時候,我爸媽和我哥都很討厭他,討厭他的非主流發型,討厭他坐著或者站著,討厭他把手放在我腿上不知道深淺。
但那時候我很叛逆,無法理解他們的善良。直到後來,我終於對他的空談失望了,對他華而不實的雙手厭倦了。我意識到我父母比我多活了幾十年。他們不僅能判斷人,還能知道他們是否適合我。
聽妳媽媽的話。畢竟她是最愛妳的人,也是最了解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