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選擇旅遊產品時,看旅行社是否提供選種單,行程是否詳細,宣傳資料是否印刷精美,內容詳細。行程單就是行程安排,應該包括住宿、交通、餐飲、景點、門票、是否有自費項目。細節越詳細越好,以免含糊不清,損害遊客利益。要看行程是否合理,以免在旅途上浪費太多時間。壹份周到的行程甚至應該包括酒店和餐廳的電話號碼,這樣萬壹客人走散了,可以及時和團隊取得聯系。切記,不要相信銷售人員名義保證的承諾。選好旅遊線路產品後,要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壹般來說,行程安排周到合理,合同條款明確,旅行社隨意更改安排的可能性較小。
3.不要選擇明顯低於市場價的線路。在選擇旅遊線路產品時要“貨比三家”,很多“黑壹日遊”、“低價遊”都是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吸引遊客報名參加旅行團。
4.如果導遊在行程中臨時增加項目,遊客要確定自己是否感興趣,然後詢問這種安排是否需要額外收費,最後弄清楚新的安排是否會影響下壹個景點的遊覽。如果妳覺得不合適,妳可以拒絕新的安排。因為《旅遊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特定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同意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的除外。
5.如果導遊減少景點不是因為不想去,是因為不可抗力,那就要保留證據。如果他因為付費而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他可以要求退款,甚至投訴要求賠償。
6.如果旅遊過程中出現糾紛或服務質量問題,遊客應保留出發前簽訂的旅遊合同和行程安排,以及旅遊過程中旅行社違約或導遊不負責任的證據,並向旅行社質量管理部門投訴。如果旅行社質量管理部門不能妥善解決問題,會向省市旅遊局相關部門投訴,甚至訴諸法律。
春節假期,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和北京“黑導虐客”事件成為社會熱點話題。事實上,“黑店騙補”、“黑壹日遊”、“低價團”等國內旅遊問題每到旅遊旺季都會被曝光,提醒大家不要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