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治療各種精神病人。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滬人社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招聘以下人員:
第壹,?招聘崗位和職位
1,臨床醫生崗位,含4個崗位;
2.護士崗位,有4個崗位;
3.檢查人數為1。
二、職位描述及招聘對象條件
1,職位描述
臨床醫師:在病房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壹定數量住院患者的日常診療工作,進行查房,參加各種臨床業務培訓和考核。
護士:在護士長的領導和病房主任的專業指導下,從事各項臨床護理工作(基礎護理、生活護理、治療性護理、病情觀察、康復護理、護理文書書寫等。).
檢驗人員:在醫務科長的領導下,按要求做常規和生化檢驗。
2.招聘目標和條件
臨床醫生:年齡35歲以下,臨床醫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要求社工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特別優秀的,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護士:年齡35歲以下,護理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要求社工提供護士執業證書。
檢驗員:35歲以下,檢驗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要求社會人員提供檢驗資格證書。
三、招聘方式
1,註冊
本次報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sjy590@163.com)方式進行。請將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郵寄或電子郵件至上海市閘北區聞喜路590號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辦公室。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22日2013。
2.資格考試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根據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篩選和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3.采訪
通過簡歷篩選,根據招聘職位數,按照1: 3的比例選擇面試名單。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崗位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用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問題主要由考官提問,其他考官可以進行補充提問。
4.身體檢查
根據面試情況確定人選,根據職位數量,按照1:1的比例安排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本市二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調查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組織,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誠信記錄等。
6.擬聘用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在“21世紀人才網”對考生進行測評?並在“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網站”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壹般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對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核實結果確定聘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壹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按有關規定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聯系信息
聯系人:?張
電話:66974563
上海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