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對黃巖島的開發利用由來已久。黃巖島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自古以來,中國漁船經常到黃巖島進行漁業生產活動,漁民也在島上修建碼頭等設施。近年來,我國政府多次向黃巖島派出科學考察隊。
3.中國最早將黃巖島納入版圖。實施主權管轄。從法理上講,中國對黃巖島擁有主權的壹個重要依據是對該島的長期有效管轄。元代的“四海考”作為壹種官方行為,就體現了這壹點,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
4.壹系列國際條約規定黃巖島不在菲律賓領土範圍內。由於其特殊的歷史,菲律賓的領土範圍是由壹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包括《巴黎-西班牙條約》(1898)、《華盛頓-西班牙條約》(1900)、《英美條約》(1930),都將菲律賓領土的西部邊界明確劃定在東經118。黃巖島位於東經117 51’,根本不在上述條約邊界之內。
5.長期以來,菲律賓官方地圖從未將黃巖島包括在內。在菲律賓的國內法規中,如1935頒布的菲律賓憲法,菲律賓政府多次明確確認菲律賓的領土範圍。黃巖島不僅不在其宣稱的領土範圍內,而且菲律賓領海基點和基線也不涉及黃巖島。
6.菲律賓的領土主張沒有法律依據。
菲律賓提出黃巖島在其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內。國際法中的壹個基本規則壹直是“以地治洋”,即壹個國家只有在擁有對陸地的主權後,才能對與陸地相鄰的海洋主張權利,這壹點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已經有了明確的體現。菲律賓的主張正好相反,先主張海洋的權利,再主張海域內陸的權利。這明顯是本末倒置。
其實更可笑的是,菲律賓混淆了黃巖島的命名。不知道用哪個。這叫最心虛。既然是自己家的,怎麽能不點名呢?很奇怪嗎?
來源:人民網
馬尼拉消息:據《馬尼拉公報》3日報道,馬尼拉總統府發言人埃德溫·拉西達(Edwin Laxida)表示,菲律賓更傾向於將黃巖島稱為“帕納塔淺灘”(我黃巖島)作為官方名稱,以結束關於其名稱的各種混稱。然而,到目前為止,菲律賓國內還沒有任何權威機構出面澄清黃巖島四個名稱中的哪壹個才是最終的正式名稱。
據悉,自中國黃巖島事件爆發以來,菲律賓官方和媒體對黃巖島的稱謂壹直無法達成壹致,至少出現了四個名稱,分別是斯卡伯勒淺灘、巴約的馬辛洛克、帕納塔淺灘和卡布羅。“斯卡伯勒淺灘”這個名字出現在大量西方媒體和菲律賓媒體對黃巖島事件的報道中,而菲律賓官方稱黃巖島為“帕納塔格淺灘”,有時還冠以“斯卡伯勒淺灘”的稱號。4月底,菲律賓外交部的壹份聲明突然將黃巖島稱為“巴約的馬辛洛克”,並聲稱這壹名稱是基於18世紀西班牙航海家的壹張地圖上的西班牙標記,稱這壹名稱將是該島的“官方”和“合法”名稱。4月29日,《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報道稱,菲律賓部分漁民將黃巖島稱為“卡布羅”(Carbrogh),文章還表達了“該怎麽稱呼它”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