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和拖欠工資向哪個部門投訴舉報?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2號)第四十二條規定:“克扣工資是指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的行為以外,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欠薪是指除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以及本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遲延支付工資的行為。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九條規定,“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受理跨區域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社監發[2017]157號)第六條規定,“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受理投訴舉報實行‘首問負責制’,確保全市窗口‘無障礙’受理,勞動者可在全市任何壹家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任職。
北京的欠薪投訴舉報渠道很多。
用人單位有欠薪行為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出,在日常工作中,勞動者要有證據意識,註意保留勞動關系證明、工資條、加班津貼、考勤記錄等。,並要求用人單位在離職時出具書面證明,以便日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壹旦遇到欠薪,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渠道投訴舉報。
首先是政策咨詢。勞動者如果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先咨詢相關政策,撥打統壹的勞動保障政策咨詢電話12333。
二是投訴舉報。勞動者遇到欠薪,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大興國際機場建設期間,相關單位職工可直接向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投訴舉報。
三是調解仲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支付相關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動者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
四是異地投訴。符合條件的在京津冀地區使用工地的京津冀戶籍勞動者,如果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異地投訴。勞動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的證據,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出申請。目前,京津冀三地勞動監察實現了“壹次投訴、三次聯合處置”,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