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壹則新聞震驚教育界——老師不得拒絕在晚上10點前接聽家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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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校長協會的建議下,教育部教研委員會委托全家聯盟制定了《教師行為規範》。雖然不是強制性的參考標準,但壹旦納入聘用合同,教師就必須遵守。其中,全國中小學教師今後不得拒絕給父母留聯系電話,也不得拒絕在周壹至周五晚上10點前接聽父母電話。
提議擬定“教師行為守則”的校長會主席表示,目前大部分老師都會給家長留下聯系電話,只有少數老師認為“課後是我的私人時間,不應該被打擾”,所以堅決不留下電話號碼,家長有事可以在學校找他們談。
但是,這個讓很多老師“震驚”的新聞,對我來說只是壹般的新聞!
每學期接到壹個新的班級,不管是輔導課還是教學班,我總是在第壹節課介紹我的教學經驗,講解教學理念和上課的方式。另外,我壹定會在黑板上寫幾個大數字,也就是我的手機號。當然,在開學後的開學日的“班級管理”信息裏,我壹定會附上我手機的號碼。
我告訴我的父母:“如果妳對學校、教學或學習有任何問題,妳可以隨時撥打電話討論。我的手機24小時開機,除非沒電,我非常歡迎進壹步的交流。我也會跟學生說同樣的話,但我會補充壹句:“如果妳晚上睡不著,請不要只是打電話給老師聊天!“每當我寫完這段話,雖然總會第壹時間得到臺下家長和學生會心的微笑,但更多的是認可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