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稱,網上的照片是她今年65438+10月20日生日時發的朋友圈,並沒有在其他平臺發布。不清楚照片是如何發出的。“我是壹名代購,我的很多朋友都是廣告。想在朋友圈找以前生日的照片,很難說實話。“小王說,照片被傳後,她和家人都很困擾。
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大參考報道,小王是河南洛陽人。對於照片是誰發的,小王說:“這個人肯定是我認識的人,肯定是我微信上的人。但我不知道是他故意把我的照片傳到網上,還是他發給別人,別人傳到網上。”
小王說,她只是壹個普通人。希望轉發她照片的網友刪除,消除影響。下壹步,她也會酌情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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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系後敲詐勒索獲刑;
3月12日,壹則“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系,因敲詐勒索被判刑”的新聞在網上流傳。這條消息的來源是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的壹份判決書,灌南縣人民法院於5438年6月+2020年2月作出壹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原女輔警徐某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後抓住公職人員怕曝光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等理由,以家人得知後想與被害人鬧僵,以及自己要買房、懷孕、分手等為由,向多名被害人* * *索要372.6。
這些受害者包括江蘇省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等多名公職人員。法院審理後認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使用威脅、勒索手段,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追繳被告人徐違法所得人民幣三百七十二萬六千元。
論文——江蘇女輔警照片被冒用,當事人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