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湛江市雷州市雷城鎮群眾大道10號
雷州市教育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方法和措施。
(二)組織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改革發展的方向、速度、規模、結構和重點,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相關數據的統計和分析。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礎設施投資、教育收費等方面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的分配工作;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學前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職業技術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指導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
(六)綜合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基礎教育和繼續教育。
(七)負責教育系統科學研究的規劃和指導,指導學校開展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儉學,指導學校後勤和校辦產業工作。
(八)牽頭監督檢查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監督政府和學校督學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監督檢查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組織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督導檢查驗收,負責教育評估,檢查監督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的研究和改革,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和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各級各類主管教師資格制度;規劃和指導開放大學、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十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學校外籍教師教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與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二)管理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協助市委管理直屬學校領導幹部,指導直屬學校基層組織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規劃和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文字規範化工作。
(十四)指導中小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開放大學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高等學校自學考試招生、考試和報名工作,組織中等學校考試和高中畢業考試及其他中等學校統壹考試,組織各類教育橫向專業等級考試,承擔全市各類統壹教育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和維護工作,承擔全市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負責招生考試統計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