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這種情況,孩子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享受優先錄取權。政策說得很清楚,榮立二等功的軍人退伍參加高考的,可以享受額外照顧。附原保單,希望對妳有幫助。哪些考生可以申請照顧政策?申請照顧政策的考生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1)可以申請額外照顧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可申請優先錄取的考生有:
軍隊退出現役的考生,戰時榮立平時二等功以上的軍人的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以及在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兩類以上海島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殊海島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 飛行或停飛不滿1年或已達到最高飛行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在艦船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核相關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傷殘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的子女。 綜合素質測評中,“學習能力”、“體育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其他三項(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溝通協作)均為合格人選。
(三)報考照顧政策的考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1)報考“照顧對象”中相關項目的考生,須填寫2014江蘇省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或2014蘇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認真填寫表格中的“基本信息描述”及以上欄目,並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備審核。各市、縣(市、區)應在批準的復印件和上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並蓋章,將復印件和報名表報相應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原件退回考生。
(3)審核部門:烈士子女、退伍軍人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由民政局審核;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由縣(市、區)民政局初審後,再報市民政局審核;少數民族考生由縣(市、區)招辦匯總上報材料後,由市招辦進行審核;臺灣省省籍考生由市“臺灣省事務辦公室”審核;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由市僑務辦公室審核;其余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市招生考試部門會同相應職能部門審核。
(四)申請照顧隨遷子女的考生登記表及相關證件(證明)須經考生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市、區)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
(4)表格內容不全、審核單位簽字不全或由上述規定以外的單位審核的,無效。
(5)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及相關證件(證明)須於2013 12 31前提交至招生縣(市、區)(含“三僑生”)。逾期不予受理。
(6)凡經審核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經過省教育考試院、市、縣(市、區)招考和有關中學的公示無異議後方可錄用。
考生在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項目及政策以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江蘇省2014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