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腫瘤:惡性腫瘤包括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2、肝腎疾病:腎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腦血管疾病和糖脂代謝疾病:缺血性心臟病包括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及以上;腦血管病、腦梗塞、腦出血、高血壓三級;糖尿病伴並發癥;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肺部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