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審在筆試成績公布後進行。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地點、時間安排及要求,請積極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並隨時關註東豐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的審核通知。
3.審核時,考生應根據所報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比如:本人報考時打印的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已取得畢業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202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復習時,必要時可以查閱考生的檔案。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所需材料外,還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外國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在職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包括:考生所在單位名稱、單位性質、考生姓名、性別、入職時間、崗位、同意報考的明確意見、單位公章、簽發人、聯系電話、日期。
5.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對考生報名信息有疑問,可要求考生傳真發送相關資格證明材料,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視為考生放棄資格復審。向考生提供虛假證件、證明的,壹經發現,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6.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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