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論1962年營口工人的分散化處理

論1962年營口工人的分散化處理

這是文件。

它說得很詳細。

論20世紀60年代退休工人的調整和精簡

對生活水平的看法。

為進壹步解決我省60年代離退休職工生活待遇精簡問題,2006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調整60年代離退休職工生活待遇精簡標準的意見(遼政辦發〔2006〕16號)。但是,壹段時間以來,各地方、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壹些問題,如救助補貼標準低、發放不到位、管理不規範等。為了切實保障這些職工的基本權益,省政府決定調整60年代退休職工的待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對象範圍

這次調整待遇的對象,要嚴格執行《省政府批轉省民政廳、勞動局、人事局、財政廳關於解決六十年代退休老工人遺留問題的報告的通知》(遼〔1985〕24號),各地不得自行擴大範圍。

(1)1961 1 1目至1 1965年6月9日之前參加工作,被精減的,發給壹次性遣散費;

(二)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工作,1957至1960期間經組織動員後退休的(不包括按國務院《關於職工退休待遇的暫行規定》自願正常退休的),無固定收入,原是全民所有制單位老職工的。

二、補貼標準

在遼政辦[2006]16號文件規定的救濟補助標準基礎上,調整標準如下:

(壹)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標準工資100%的生活費,由每人每月1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70元;

(二)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工資的70%,由每人每月1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52元;

(三)10月底前參加革命工作的1949 10和1957,原享受工資40%的,由每人每月1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34元;

(四)原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1949 10至1957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12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16元。

新標準從2009年6月65438+10月1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