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取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1.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運用檢測、檢驗、測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和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經營活動。
2.鑒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對委托方的經濟活動和有關資料進行鑒定並出具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稅務、資產評估、律師、房地產及土地評估、工程造價驗證等。
3.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有關財政、稅收、法律、內部管理、企業經營和流程管理的信息或建議的經營活動。
擴展數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管理。
1,基本條款。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的貨物)和應稅服務,以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非應稅服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特殊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二)銷售免稅物品;
(三)向境外銷售申報出口的貨物和銷售應稅服務;
(四)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五)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提供非應稅服務(增值稅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時,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百度百科-發票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