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單位: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處理大廳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28號佛山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65438+淩晨02: 00?下午:14: 00-17: 00
擴展數據:
佛山市公安局是佛山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治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市人民警察的領導指揮機關。其主要任務是: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政策規定,起草我市公安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法;部署公安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負責治安管理和綜合治理,防止刑事犯罪活動和治安災害事故,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分析和預測佛山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應對措施。
3、負責和指導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調查處置。
4、管理、指導和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以及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
5、負責落實黨和國家領導人、省領導、外國元首、政府首腦和重要外賓在佛山的活動。
6.負責佛山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請的審批、出境證件的簽發和境外人員入境後的管理,發現、限制和處理境外人員在佛山的違法犯罪活動。
7、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和法治建設;負責全市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
8.指導和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品和特種行業。
9.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和公安警察隊伍建設,指導市公安機關和公安警察隊伍的組織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協助管理市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和市公安消防局營級以上幹部。
10,負責全市公安業務技術的管理、指導和檢查,組織公安科研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為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裝備等服務。
11,負責全市保安行業的管理,監督保安法律法規在佛山的實施。
12,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管。
13,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佛山市公安局-道路交通違法處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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