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如壹家人,壹個人搞定壹切”在這裏不能用。有些人可能會這麽想。父母欠錢,犯錯,孩子卻是無辜的。為什麽他們要用孩子的錢來還父母的債?即使孩子不是成年人,他也是獨立的民事主體。他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他的財產不能被他人強制執行。
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如果被執行人的子女屬於同壹債務人,不僅老賴本人要還錢,其子女也需要還錢。
為了給不太懂法律的人科普壹下,我這裏簡單說壹下,參與借錢的主要是* * *的人。這種情況夫妻壹般都是壹起去按揭買房,有的是全家壹起。這樣,這個家庭就是房子的主人,也是房子貸款的借款人。
如果不能按照約定還錢,那麽可以強制執行,甚至可以依法變賣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第二,如果未成年子女有自己的收入,與債務人不屬於* * *關系,那麽生活中也存在無法執行的現象。未成年子女有自己單獨的收入,或者別人主動給的。例如,壹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在節假日收到高達65438+萬元的壓歲錢紅包,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
另外,也有壹些童星,他們拍電影或者宣傳片的收入有壹部分是屬於自己的。
還有壹種特殊情況,就是父母的朋友送給子女壹些相當貴重的物品,這些物品也屬於子女的私有財產,父母無權支配,這部分財產無法強制執行。
以這個名義,有些人把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實是在向父母示好。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拿出證據要求對方撤銷並返還。
第三,現實中,大部分老賴會故意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這種情況可以強制執行。上面提到的例子都是少數現象。現實生活中,普通老賴為了不還錢,故意想方設法將財產轉移給親戚或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強制孩子。無論孩子是否成年,都不會影響應有的執行程序。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財產的實際出資人是他們的父母,這些財產本質上是家庭的同壹財產,需要出售和償還。
最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要想用歪門邪道避開他們,孩子不是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