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更公司營業執照,必須先填寫公司登記申請表,並提交相應材料,具體如下: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委托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前置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等相關材料;
2.制定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3.填寫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4.提供新住所證明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並附房產證復印件;
5.去公司的工商局,需要帶上公司營業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
6.獲得新的營業執照。
工商變更經營者的方法如下:
1.到公司註冊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證照變更,受理後5至10個工作日拿到新法定代表人的證照;
2.攜帶全部材料到質監局變更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受理後2至3個工作日領取;
3.在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取得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並且必須為新的股東和法人出具新的驗資報告;
4.變更公司基本賬戶,變更公司法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和公司信息。
綜上所述,工商信息變更的話,需要到工商局辦理相關手續,提交材料和身份證明,在規定的時間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登記機關依法決定變更登記、註銷登記、註銷登記的,市場主體應當繳回營業執照。拒不交回或者無法交回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宣布營業執照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