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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東莞7條”新政再詳解!此類商品房,公積金額度上浮20%。

5月2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於明確我市綠色建築商品住宅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東健節能〔2022〕3號)(以下簡稱《綠色建築認定通知》)。

符合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要求,等級在壹星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向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綠色建築商品房認定。綠色建築商品房的認定以單體建築或建築群為評價對象,通過認定後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5月14日,東莞住建局發布“東莞7條”。其中提到,購買政府認定的綠色建築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按規定上浮20%。

所以綠色建築確認通知的公布,意味著確認後有壹批綠色建築商品房項目,申請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可以上浮20%。

識別過程:

(壹)未竣工驗收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

商品房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的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單位可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過後,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來我局申請綠色建築項目預評價。申請材料和要求見附件。預評估認定東莞市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辦公室(以下簡稱“節能辦”)受我局委托負責組織實施。

節能辦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進行審核。如果申報材料齊全,將根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如果評估通過,節能辦公室將出具綠色建築預評估意見。預評價專家評審費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

(2)已竣工驗收的商品住宅項目。

已完成竣工驗收並取得綠色建築認定證書的,可直接認定為綠色建築。綠色建築認定項目信息可在廣東省綠色建築信息平臺(網址:)查詢,綠色建築認定可認定為綠色建築。

東莞發布樓市新政,“5改2”落地!二孩家庭可多購1套。

14年5月淩晨,東莞市住建局發布了《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東健[2022]4號)。

通知說,要充分發揮保障性住房作用,切實加強對新市民、青年、各級人才、中低收入戶籍家庭等重點群體的住房保障。

通過擴大保障性租賃房供應,緩解新市民、年輕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通過配售“三限房”和住房,為符合條件的剛需購房群體和人才降低門檻;鼓勵城市更新項目建設* * *產權住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大公積金對保障性住房租購的支持力度。夯實住房保障基礎,才能更好地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註意要點:

1.允許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個或三個子女的家庭新購壹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戶籍家庭需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24個月以上的社保或個稅證明。

2.居民家庭持有或購買“雙(多)證房”但實際作為壹套住房使用的,在核定購房資格時,應將“雙(多)證房”視為壹套商品住房。

3、購買政府認定的綠色建築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按規定上浮20%。

4.將個人住房轉讓免征增值稅期限由5年調整為2年。

5.商品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可以交易轉讓。

6.商業銀行應實施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7.對分期繳納地價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金後,可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報建等手續,加大幫扶企業力度,加快房地產開發建設進度。

8.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專款專用,超出監管額度的資金可由開發企業提取使用。提高企業資金周轉,確保項目如期竣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