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後嫁給攝政王是否存在,史學界仍有爭議。慈禧太後先結婚的理論引起了歷史學家的註意。明朝遺民張煌言的十首詩《建宮詩》中有壹句說:“壽尊以和為貴,慈寧宮滿腐門。昨日春宮作新註,太禮嫁太後。”
還有其他贊成太後下嫁的說法:壹是多爾袞被尊為“太上皇攝政王”;其次,據蔣《東華錄》記載,對多爾袞的罪名中,既有自稱“太上皇攝政王”的,也有“親親內廷”的;再次,孝莊的遺囑康熙不要和皇太極陪葬,是否是因為嫁給多爾袞。
而清史大家孟森先生早就寫了《皇太後考證》,駁斥了皇太後嫁娶論的種種根據。孟森認為張煌言是明朝的大臣,他敵視清朝,所以他的詩不可避免地帶有誹謗性。再者,順治稱多爾袞為“太上皇,攝政王”,暗指中國古代君主稱老臣為“管仲”、“尊父”,周武王也稱姜太公為“尊父”,這是不夠的。至於所謂的“宮內院”,懷疑多爾袞另有亂宮之舉,不壹定指的是孝莊皇後;再者,小莊也不想和皇太極合葬,因為昭陵有個孝皇後,皇後不與丈夫合葬,這在古代也不乏例子。閻崇年也認為至今沒有關於“皇太後嫁人”的史料佐證,完全是子虛烏有。
擴展數據
天命十壹年(1626),多爾袞被封為貝勒;天聰二年(1628),17歲的多爾袞隨皇太極出征,征服蒙古察哈爾部。因為服過兵役,被封為“摩根代青”,成為正白旗的旗主。天聰九年(1635),多爾袞等人率軍活捉並降服了蒙古力丹汗之子鄂哲,獲得了玉璽。
崇德元年(1636),因戰功被封為和碩瑞親王。次年正月,皇太極命多爾袞追擊韓王氏。崇德六年(1641年)至七年(1642年)在晉松戰爭中戰功卓著。皇太極死後,多爾袞、吉爾哈朗輔佐皇太極第九子福臨為輔佐王,人稱攝政王。順治元年(1644),清軍入關,清朝入主中原,先後任命攝政王叔、攝政王叔、攝政王父。
順治七年(1650),在塞北打獵時冬天病死,被謚號為“清成宗皇帝”,委以修遠廣業建功、安民、立政、誠尊義的重任。兩個月後,順治八年(1651),多爾袞被剝奪爵位,墳墓被挖。乾隆四十三年(1778),乾隆皇帝為他平反,恢復了瑞親王的爵位,評價他為“把國家立在基業上,成為統壹行業的最傑出的人”。
百度百科:大玉兒
百度百科:多爾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