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留日歸來,接受了北大校長的邀請,到燕園任教。在此期間,他還擔任教育部官員。這可以說是壹份肥差,月薪天價。魯迅雖然不貪心,但他真的不想過窮日子,所以這個職位拿高薪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了這麽多工資,他想到了買房產。當時他看中了壹個四合院。四合院本身是北京常見的建築,但只有富人和官僚階層才能買得起。普通平民只能住壹家。當時魯迅看中的房子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壹個有32間房子的大四合院。這座四合院昂貴而宏偉,但魯迅並沒有太多猶豫。買這座四合院花了壹大筆錢。這個四合院的價格是3765銀元,這是壹般人可能要耕耘十幾年的財產,魯迅毫不猶豫地花掉了。
更氣人的是,魯迅還沒把這個四合院當成自己的終身歸宿。按照壹般人的思維,他既然買了這麽宏大的四合院,就壹定要好好裝修。他每天在院子裏過著悠閑的生活,享受著余生的幸福和安逸。然而魯迅沒有。他買下這套房子,只是把它當成自己在北京的臨時住所。
後來,魯迅更出名了,成了中國著名的作家。之後他經常離開北京去全國各地講課當教授,所以他在北京的房子自然閑置無人居住,他也沒怎麽在意。壹百年後的現在,那座四合院已經有了重要的建築價值,現在的估價上億元,比普通的大別墅還貴。真的很神奇。但對於壹個人品正直的人來說,他每天都在為中華民族的崛起而奮鬥,無心顧及壹套房子的價值。這種精神是多麽的無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