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心理咨詢師社會心理學備考知識點:歸因
1.定義:個體根據相關信息和線索推測和判斷自己和他人行為原因的過程。
2、行為原因的分類:
(1)內因和外因:①內因是指個體內部存在的原因,如個性、品質、動機、態度、情緒、心境、努力程度等個人特征。將行為原因歸因於個人特征,稱為內部歸因。②外因是指行為或事件的外部條件,包括背景、機遇、他人影響、任務難度等。將行為的原因歸因於外部條件,稱為外部歸因或情境歸因。在很多情況下,行為和事件的發生不是由內部因素或外部因素的單壹因素引起的,而是有兩者的影響,這種情況稱為綜合歸因。
(2)穩定的原因(內部因素:性格特點和能力;外因:工作性質和難度)和可變性(內因:人的情緒;外界因素、氣候條件)(3)可控原因和不可控原因:可控原因的歸因和變化的預測。對不可控因素的歸因做出準確的預測。
3.控制點理論:Roth在20世紀50、60年代提出的壹種特定歸因傾向理論。個人對自己生活中發生的事情以及結果的控制來源有不同的解釋。
(1)內部控制者:控制點在個人內部。他認為個人生活中大部分事情的結果取決於個人在做這些事情時的努力程度,並認為自己可以控制事情的發展和結果。面對可能的失敗,毫無疑問未來可能會有改善。面對困難的情況,我能付出更大的努力,增加工作投入。態度和行為符合社會預期。
(2)外部控制者:控制點在個體之外。觀點和行為與內控者正好相反。
4.歸因原則
(1)不變性:在1958中,歸因思想的創始人海德提出,通常使用不變性原理,即尋找某壹特定結果與某壹特定原因之間不變的關系。
(2)折扣:1972,凱利發現,如果有其他看似合理的原因,某個原因對某個特定結果的作用就會打折扣。
(3)協方差:在1967中,凱利提出,人們在歸因時,試圖找出壹個效應發生的各種條件的規律性協方差,就像科學家在科學研究中尋求規律壹樣。人們可能通過三種特殊信息(即專壹性、* *同壹性和壹致性信息)來進行歸因,這也叫三維理論。三者都是高外部歸因;特異性低,* * *同樣低,壹致性高,內部歸因。
5.影響歸因的因素
(1)社會視角:行動者(當事人)和觀察者(外人)對行動者行為的看法不同,對行為原因的解釋也會明顯不同。
(2)自我價值保護傾向:
(1)對涉及自我的事物的解釋,往往帶有明顯的保護自我價值的傾向,即歸因於有利於自我價值確立的方向。在成敗歸因上,個體在成功時傾向於內部歸因;個人很少用個人特征來解釋失敗,而傾向於外部歸因。
(2)當妳成功時,內部歸因有利於肯定自我價值,而當妳失敗時,外部歸因減少了妳對失敗的責任,這是壹種自我防禦策略。
在競爭條件下,個體傾向於將他人的成功歸因於他人,從而減輕他人成功帶來的心理壓力。如果別人失敗了,他們往往會被困在裏面。歸因於他人的成功或失敗,個人有明顯的傾向,把自己放在有利的位置,保護自己的價值觀。這種傾向被稱為動機歸因偏差。
而失眠患者往往有相反的歸因傾向,即失眠是內因引起的,如神經衰弱、焦慮、緊張等。失眠患者可以通過改變歸因模式得到壹定程度的緩解。
(3)觀察位置:人們往往把事情的起因歸結於突出的、處於註意中心的人或事。
(4)時間因素:隨著時間的推移,歸因越來越情境化,人們會把過去的事件解讀為背景原因,而不是行動者和刺激對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