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可以分為哪些?
1.個體工商戶、合夥經濟實體等具有與企業類似的商業秘密的經營實體。在過去的立法和執法實踐中,這類主體參照企業執行,沒有特別說明。
2.是具有公益性質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人民群眾團體等。由於其組織的公益性質,其信息也是基於公開的原則,應該屬於主動公開的範圍。
3、是自治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自律組織(如行業協會、業主委員會等)。),公共* * *管理職能部門依法產生的信息,應屬於政府信息範疇,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公共* * *信息應以公開為原則,而個人信息應以不公開為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則,以公開為規範,不公開為例外。
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