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唱壹首改編的歌問題不大。不過除了譚維華音老口音的歌技,改編性太強。
當然,譚薇的道歉聲明不能說是真誠的。只是,“路在何方?”
當然,在譚薇道歉之後,肯定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很多知名大V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譚薇本人在音樂界有很好的地位和人脈。也有歌手用自己的實力明確表明了譚薇的立場。
西遊記的主題曲伴隨著我們的成長,幾十年來刻骨銘心,根深蒂固!真的很奇怪。壹時難以接受是自然的。但是著名歌手金池不這麽認為。
在金池的微博上,譚薇壹直尊重和捍衛音樂人的權利,但網友們表示,即使看到騷亂,也不要對大事件感到厭煩,保持安靜,不要打亂節奏。而且,這件事情的最大責任人是昨晚的主持人,而不是譚薇本人。此外,譚維維唱歌沒有任何問題。只是,“路在何方?”
在文章的結尾,金池先生還指出了這些權利是否應該得到保護或明確考慮。只是現在有些人在改編別人的作品。有人篡改歌曲,用現代唱法。擅自篡改作品也沒關系。應該被調查。這是對權利的侵犯。
對於金池的這句話是否正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知道原作曲家的心情。這首歌不是妳壹個人的。我屬於這個時代。以後會改編的。還有更多變化。只有版權這個詞屬於原曲作者。
至於譚維維的改編,我個人覺得還可以。我覺得上壹代人很難接受,但還不錯。這個版本的風格是搖滾,後面能聽到下面卡車的電音。無論是來自編曲中的電線還是調音臺,都沒有問題。我不會像現在這樣罵妳。不喜歡可以說討厭自己的身材。為什麽現在態度這麽差?關於侵權,首先,如果央視負責侵權在央視平臺播出,妳可以組織演出。版權問題不提前落實,歌手會做嗎?這不符合行業規則。第二,如果這是為了錢的表現,妳要提前說。如果不給錢,就沒必要這麽大的戰爭。第三,畢竟音樂改編有區別才能有版權來說事,或者不能改編,也需要央視的回答。
因為改編的音樂不被接受,原作者追求版權。和西遊記壹起,有種唐僧跳進迪廳的感覺。封面有風險。名利也失去了。我只是看了譚維維的博客,並沒有說我應該賠償原作者。這很嚴重。有什麽問題?
原創改編少,所以在音樂界,尤其是電影界。有些小說,翻拍幾次,越來越差。有些歌,因為原創經典的引入,變了味道,變形了,人們喜歡的東西消失了。妳可以更有創意。
改編的不壹定好,好歌很多。如果有人不改壹些歌,就不會出現在大眾面前。不要聽壞的。聽好的不聽壞的。這不是瞎打擊喜歡音樂的人嘛!
西遊記已經深入人心了。那是經典。就像陳演的黛玉壹樣,無人能超越。這是無形精神加文化藝術,不清楚節目直播前導演是怎麽審查的。
不同風格的演繹還是很不錯的。譚薇不是美聲歌手。哪裏用搖滾問路的?影響。傳統與現代的沖突。時代的進步。
所以像譚薇這樣優秀的音樂人還是以獎勵為主,也算是改編後的二次創作,改編不好。中國的音樂圈需要包容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