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離14天後,呼吸道和糞便核酸檢測陰性且無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出院患者可解除集中隔離。如果核酸檢測陽性,應繼續隔離,直至連續2次核酸檢測陰性。如有發熱、咳嗽等臨床表現,胸部CT顯示有病變進展,應再次進行核酸檢測。如果檢測結果是陰性,就應該按壹般肺炎處理。
對解除隔離的,指定的集中隔離點應提前與出院患者所屬區縣專班取得聯系,協商交接事宜。同時將患者出院時間、當地專班聯系人、家庭醫生聯系方式等信息推送至市傳染病醫院。
出院患者所屬的區縣專班負責“點對點”接回被隔離人員,並與指定的集中隔離點交接健康監測情況。
出院後第14天和第28天,在市傳染病醫院對患者進行兩次隨訪,並將出院患者隨訪結果報市衛生健康委。
指定家庭醫生團隊做好出院患者解除隔離後的健康隨訪工作。密切關註出院患者半年內的健康狀況,壹旦發現發熱、咽痛、胸悶等不適癥狀,協助出院患者盡快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及時報告。
市傳染病醫院負責患者出院後3個月和半年的隨訪工作,並將出院患者隨訪結果報市衛健委。
具備康復指導能力的醫院按要求為出院的功能障礙患者提供針對性的康復醫療服務。我市各區縣及相關醫療衛生機構依托國家衛生信息平臺,及時抓取出院患者門診和住院信息,匯總分析出院患者健康趨勢,實現新冠肺炎患者臨床治療和健康管理全閉環。
無癥狀感染者因核酸檢測陰性解除隔離後第14天和第28天進行核酸檢測,其他健康管理工作參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