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原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檢查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評估的目的
1.在同方打造壹支高素質、高水平、高凝聚力、有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壹段時間的表現進行評估,肯定其成績,發現問題,為下壹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準備。
3.為同方股份中層管理和技術員工職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員工薪酬待遇(包括員工持股權重的調整)及相關教育培訓提供人事信息和決策依據。
4.把人事考核變成壹個管理過程,在同壹個地方形成員工和公司的雙向溝通平臺,提高管理效率。
三、評估原則
1,基於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和相關管理指標,以及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
2.以員工考核制度中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的考核理念。
四、適用對象
本制度主要針對同方公司總部職能人員和分公司副總裁以上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分公司副總裁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進行考核)。此外,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成為正式員工的員工。
2、連續出勤不足六個月或請假前考試暫停六個月以上。
3.兼職和特殊人員
五、各類考核計劃表
評估類別評估時間審核時間評估最終時間
6月1至6月5日至6月8日年中考核15。
年度考核65438+10月15至20日65438+10月21至23日65438+10月25日
確認考核按照公司招聘和調配制度執行。
晉升考核按照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註: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各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的主管和下屬壹起討論績效、績效改進計劃和新的績效目標的時間。
2、人事評審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和員工投訴進行調查和仲裁。
3.最終考核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匯總考核結果,提出新的績效目標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對所有(正式)員工年度績效的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分數為“待提高”和“急需提高”兩類人員的考核。
第六,考核制度
評估由直接主管對下屬進行評估,部門負責人進行重新評估。人力資源部具有政策制度咨詢、執行監督、投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有關特定權限,請參見下表:
對考核對象的初步評價(員工自評後)進行匯總,供部門審核。
分公司副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主管人力資源部的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人力資源部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業管理部、財務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裁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對考核對象的初步評價(員工自評後)進行匯總,供部門審核。
職能總經理員工自我評估人力資源部執行副總裁
對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及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人員直接主管分級公司人員間接主管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