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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門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勞動局的投訴電話是12333。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局是全區勞動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1.擬定勞動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勞動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編制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貫徹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勞動信訪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代表區政府行使勞動監督檢查權;指導和監督城鎮和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負責勞動法律普及和法律咨詢。

3.負責勞動關系的調整,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指導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和勞動仲裁的發展;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和制度建設,確保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4、負責審批企業招收工人和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工作安排;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宏觀政策措施,審核企業工資總額,檢查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

5.制定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發展,建立和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建立和發展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加強對社會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

6、負責社會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落實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政策;負責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落實國家培養、表彰、獎勵職業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區職工職業技能競賽。

7、負責勞動統計和勞動信息工作,組織本地區勞動信息網的建設,定期發布勞動統計公報、信息和發展預測報告。

8.承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