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
丙: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同意共同投資設立和經營該店鋪,並就相關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
壹、投資比例及形式:
1,投資比例:
甲:40%乙:40%丙:20%
2.出資方式:現金。需要分攤的費用(包括租金、購買費用等。)按上述比例出資。
二、工商註冊人信息:
1,XXXXXX店鋪地址:
2.工商註冊名稱:職務:經理。
第三,各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店鋪商品銷售和宣傳策略的策劃和制定。
(2)店內人員管理。
(3)在制作財務報表、整理財務賬目時,每月前將月銷售額、利潤等相關信息傳真給乙方、丙方確認。
2.乙方的責任:
(1)供貨保證及與供應商的溝通。
(2)每月前將采購數量、價格等信息傳真給乙方、丙方確認。
3.丙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的協調與聯絡..
(2)店內外相關法律問題的處理。
四、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三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的比例出資。
2.投資者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享和虧損金額)。
3.投資者不得中途抽逃出資;正常經營情況下需要轉讓或收回投資的,需經其他投資者同意,其他投資者有優先購買權。
4.發生虧損時,抽逃出資必須經其他投資者同意,抽逃出資的金額在扣除應承擔的虧損金額後計算。投資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金額的,其他投資者有權追償其應承擔的金額。
5.專賣店的經營原則是投資與經營分離,投資股東有權監督經營。但是在按照這個協議正常運作的情況下,他們無權幹涉具體的細節和具體的操作方法和策略。經營情況必須隨時公開透明地向股東展示。是否存在虛假、欺詐、惡意虧損等損害投資者權益的問題。,每個股東都可以采取調查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責任。
6.初始階段對投資者付出的勞動不計入人工成本。
動詞 (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壹方未按出資比例出資的,應向另壹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其他雙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
2.本協議簽署後,任何壹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侵犯其他股東權利,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關損失。
3.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有訴訟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及物動詞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所有投資者同時發起修改,其他修改視為無效。
2.本協議的終止需要所有股東的同意。
七。協議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投資方* * *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