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的電信業務種類、業務覆蓋範圍、公司名稱、公司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2.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3.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電信業務的機構設置和管理、技術力量和管理人員、與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地和設施等。
4.公司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企業法人驗資報告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5.公司章程、股權結構及股東相關信息。
6.商業發展研究報告。包括: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服務項目、業務覆蓋範圍、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效益分析等。
7.組網技術方案。包括:網絡結構、網絡規模、網絡建設方案、網絡互聯方案、技術標準、電信設備配置、電信資源使用方案等。
8.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證的措施。
9、網絡與信息安全措施。
10,證明公司信譽的相關材料。
1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全網呼叫中心牌照審批流程申請:
1.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材料通過者收到受理申請通知;
3.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核;
4.審批完成;頒發證書。
呼叫中心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1,經營者是合法設立的公司,國內公司;
2.跨區經營的註冊資本最低認繳限額為65,438+00萬元,省內經營的註冊資本最低認繳限額為65,438+00萬元;
3.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4.至少為三名員工繳納三個月的社保。
5、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技術方案;
6.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7.具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