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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萊茵灣:科研樓作為商品房出售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有市民在通州區宋莊鎮某小區購買了壹套別墅,網上簽約過戶時才發現房產證上房屋的土地用途為“科研樓”。記者實地走訪發現,該小區別墅、公寓均為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在售。

央廣網北京4月12日消息(記者王逸群)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有市民在通州區宋莊鎮某小區購買別墅,網簽時才發現房產證上房屋的土地用途是“科研樓”。記者實地走訪發現,該小區別墅、公寓均為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在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科研用地不能用於居民住宅。那麽,這些科研用地上的房子是如何“生長”出來的,背後的真相是什麽?

在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萊茵灣小區,居民們來來往往,相互聊天。幾十棟聯排別墅和公寓樓,讓人感覺和普通住宅小區沒什麽區別,也不覺得是科研辦公的地方。幾棟別墅的居民稱,他們買的是“壹套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的房子”。“這是聯排別墅,有重疊,壹期是別墅。房本上寫的是178平米,300多萬,是50年商住使用。現在二期賣公寓。”

然而,近日微博中有市民反映,2月份通過房屋中介在小區壹期購買了壹套別墅,3月下旬準備網上簽約過戶時,發現原業主的房產產權證上寫的是“科研樓”,便拍下了照片。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該小區壹期包括幾十棟別墅和二期公寓樓,全部使用商業水電。由於項目均價在周邊處於“低價位”,成為很多人購房的選擇,但對於房產證是否標註“科研用地”並沒有太多關註。萊茵灣小區二期公寓的壹位阿姨透露,她買的公寓只有“大房”,無法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以後很難轉手。“這個公寓樓不能用於商業貸款,也不好貸款,因為壹整棟樓有壹個房間。整個社區既是商業區又是住宅區。”

記者在網上搜索萊茵灣關鍵詞發現,各大房產交易網站對該社區的介紹各不相同。有的說是適合居住工作的別墅式科技工作室,有的幹脆說是中央別墅區。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咨詢了該小區的銷售人員,項目負責人劉洋十分警惕。他說,小區壹期的別墅都已經賣完了,二期的公寓是沒有產權的“大房”,不能貸款但不受限購影響。對於小區的房屋類型,他解釋說,50年產權的科研辦公用地可以租也可以買,“和70年產權的房子沒什麽區別”。

關於科研用地的說法,記者咨詢了萊茵灣以北的多家中介。他們都說萊茵灣的房子不能交易,也不是住宅,屬於科研撥款。

《北京市城鄉規劃用地分類與土地利用現狀對照表》明確指出了科研用地的規劃要求:用於各類教育、獨立科研、勘察、設計、技術推廣、科普等用地。雖然小區銷售人員介紹該項目為科研辦公用地,但所有居民均表示是為了便宜的價格買給自己的“商品房”。

近年來,科研用地“長出居民區”等事件屢有發生。2013年,北京有9起科研用地涉嫌建設出售案件。

那麽,萊茵灣項目是否存在上述問題呢?開發商是否存在違法建設銷售行為?房屋中介是否涉嫌非法經營?更重要的是,如果萊茵灣項目存在違規行為,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有沒有體現出來?

記者前天和昨天兩次來到通州區住建委了解情況。政工科科長閆海軍表示,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不便接受采訪。北京市國土局通州分局負責人回應稱,目前正在核實相關情況,會盡快回復。中國之聲將持續關註這壹事件的最新進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2。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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