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保險賠償:小時工在工作中受傷,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
2.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補償方式:小時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中可以有關於補償方式的約定,如工資補償、醫療費用、殘疾賠償金等。
3.侵權賠償:小時工因用人單位的過錯或過失受到傷害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侵權賠償。
要對小時工遭受的傷害進行索賠,需要以下信息:
1.診斷書:包括受傷時的診斷證明、治療記錄和收據。
2.工傷認定證明:需要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醫院進行工傷認定,取得工傷認定證明。
3.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需提供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勞務協議,證明身份關系、工作內容、工資待遇等重要信息。
4.工資支付記錄:需要相關證據證明小時工工資、工作時間、加班等信息,以便計算賠償金額。
5.相關跟進記錄: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小時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後,用人單位的回應和跟進記錄,包括是否賠償、賠償金額等信息。
綜上所述,小時工要求傷害賠償所需的資料可能會因地區、行業、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具體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及時咨詢勞動保障部門或律師,了解相關規定,準確提供必要的證據和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