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產用於清償債務或轉移給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依法收回:
(1)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
(2)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三)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4)對方取得的詐騙財物源於非法債務或違法犯罪活動。
二、騙貸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1.犯貸款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犯貸款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常見的欺詐情況
1.電信詐騙,比如盜取QQ號、微信等壹般賬號後冒充熟人。
2.冒充知情人行騙,比如冒充“北京福彩3D信息中心”,人們可以提前獲得中獎信息行騙。
3.冒充公訴人的詐騙,比如犯罪分子冒充“公訴人、律師”等國家機關人員向安全賬戶轉賬。
4.冒充熟人進行詐騙,比如用“神奇手機”冒充不同角色的人實施詐騙。
5.冒充衛生財務系統人員,如領取新生兒津貼實施詐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