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住證持有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條件的,可以報考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春季高考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就業信息咨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4.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5.居住證持有人有權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參與居住地的社區事務。
6.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取得戶籍所在地相關選舉資格證明,在居住地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7、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可以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服務手續;可在本市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臺通行證及各類簽註;可以在本市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以技術入股或投資的方式創辦企業。
8.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和購買本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
9.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行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婦幼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0,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計劃生育相關技術服務。
11.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關部門申報其科技成果,並獲得認定、獎勵和資助。
12.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或者考試、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