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玲,是壹名剛分配到縣醫院實習的護士。有壹天,壹個建築工地的包工頭因為重感冒得了肺炎住進了我的病房。他40歲,皮膚黝黑,幽默健談。我叫他王哥,他叫我小姐姐,還開玩笑說我給他紮針是我的榮幸。
認識久了,才知道他的老家離我家只有幾十裏。妻子兩年前因乳腺癌去世,壹個兒子剛上高壹。
由於身體好,他的身體恢復得很快。他出院的時候,我們互相加了微信,偶爾聊天。
國慶的時候他問我要不要去西湖,說兒子放假去同學家了,這幾天工地上沒什麽活,壹個人過節沒意思。我爽快地回答,說實話,經過壹段時間的交往,我發現自己深深地愛上了他。雖然他比我大17歲,但是在真摯的愛情面前又算什麽呢?
在美麗的西湖,他向我表白了。我說我會和父母商量壹下。他說這是壹定的,但我就是不知道我爸媽會不會嫌棄他。
當我戰戰兢兢的告訴父母的時候,他們很開心的答應了,這讓我有點意外。媽媽說:太好了,姑娘,妳找了個大老板,我和妳爸爸壹起享受。說到彩禮,媽媽說:我不要彩禮,就讓老板給我爸媽在縣城買壹套房。我看他那麽有錢,是不想讓他媽再娶妳了吧?
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王個簃,他高興地抱著我轉圈,深情地對我說:他最擔心的是他父母不願意。現在只要父母同意,什麽叫壹套房?孝順是他的責任。
接下來我帶他回家,我爸媽領著我們在縣城最好的地段買了壹套140的戶型,說是回我爸媽家住會寬敞點。
過了兩天,媽媽說三哥的對象要車,沒有車他不結婚。葛望再次同意,並給了三哥20萬元讓他隨意購買。
三哥的車剛到家,二哥不願意,說姐姐看不起他們,只對三哥大方。葛望毫不猶豫地給了他們每人20萬英鎊,這很公平。
婚後,我們歡天喜地開始新生活的時候,我媽又打來電話,說哥哥們看中了她的房子。為了住的近壹點,希望富姐能幫他們再買壹套。
我掛了電話,對有點不好意思的老公說,妳別再理他們了。貪得無厭的人永遠不會被養活。妳給他們買了房子,那妳想要什麽?另外,我不是他們的提款機。我結婚的時候沒人給我壹分錢。我給了他們足夠的。以後,我可以回到這個家,但我回不去了。
老公緊緊地抱著我,說他找到了真正的寶藏。我不是像某些女強人壹樣為了他的錢而嫁給他的。
是的,我想要壹個真的愛我,我也真的愛他的男人。他比我大,但他的沈著和頭腦讓我由衷地欽佩他。嫁給他,此生無悔!我不能為了他父母兄弟的私欲,壹次次剝奪他的血汗錢。誰白撿了他的錢?既然是夫妻,就有責任和老公壹起捍衛我們共同的財產,只有互相關心才能得到老公的愛和尊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