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購機構接受采購單位委托的采購項目後,應當從資金、技術、生產、市場等方面綜合分析采購單位提出的采購項目計劃和采購方案,為確定科學的采購方案和完整的采購項目清單做好準備。
第二,制定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項目清單。
對分析論證後的采購方案,集中采購機構應當會同采購單位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對采購目的進行論證分析。必要時,組織相關方對采購單位進行現場考察,制定最終采購方案,確定最終采購項目清單,明確相關技術和商務要求。
第三,寫壹個詢問。
集中采購機構應結合項目特點,根據項目分析論證、采購項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編制詢價。壹份完整的詢價單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詢價公告或報價邀請函:包括采購項目介紹及內容、報價單位資質要求、報價單位獲取詢價書的方式及時間、詢價書價格(如有)、報價時間要求、報價地點、報價方式、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2)采購項目要求:包括采購單位的基本信息、采購項目的詳細內容和要求、采購項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報價單位的資質條件、合同專用條款等。
3)報價單位說明:包括詢價的主要內容、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具體要求、對報價單位的要求、報價的格式和內容、報價方式和時間要求、評價報價的方法和原則、確定交易的方法和原則、授予合同的方法。
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的主要條款、工程進度、工期、合同價款的內容和支付方式、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驗收標準和方法、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生效方式和有效期以及其他商務要求。
5)報價文件格式:主要包括報價書(或報價函)、報價表、主要設備和服務說明、報價單位的資質文件和服務承諾及相關內容。
四。詢證函的確認
詢價書編制完成後,必須送采購單位審核確認,經采購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後,方可正式印刷。
動詞 (verb的縮寫)邀請供應商
根據詢價書中確定的供應商資質條件和邀請方式邀請相關供應商參與報價。邀請供應商可以采取公開邀請和有限邀請的方式。
壹、公開邀請是指在政府采購管理機關(財政部或省市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開披露采購信息,發布詢價公告(或報價邀請書),邀請有意向的供應商前來報價的方式。
二是有限邀請法,是指在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中隨機抽取三家以上相關供應商,通過發送書面邀請函邀請其前來報價的壹種方式。
不及物動詞資格預審
對有意參與報價的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主要是對其提交的相關資質文件進行審查,包括基本資質審查和專業資質審查。如果采用有限邀請,則不需要資格預審。
七、發詢盤。
向通過資格審查並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發出詢價信。
八、成立質詢小組。
詢價小組主要負責按照詢價書的規定對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獨立評價。詢價小組壹般由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的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三人以上的奇數,其中專家人數應占三分之二以上。
九、評標方法和文件的制作
評標方法和文件是詢價小組成員在評標過程中以及集中采購機構在確定交易過程中使用的相關材料,包括評標標準、評標方法、確定交易的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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