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2、取水許可監督管理、鑿井管理;
3.節水管理和節水技術推廣;
4、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保護規劃;
5.水資源費的征收;
6、水資源、河道堤防、水土保持、水文和防洪設施的執法監察。
(二)啟東市水務局堤防管理處主要職責:(電話:83246712)
1,負責頭興港閘、三條閘、吳曉閘等的排水、引水、擋潮、通航。、維護水閘設備、調節整個城市的水情。
2、負責江海市城市管理部門的堤身維護、土方填築、綠化、清障、除草、巡查等工作;
3.參與防汛抗旱和抗臺救災工作。
4、受主管部門委托收取沿江沿海地區的水利用地使用費,並全額上繳財政;
5.為水利規劃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啟東市水政監察大隊主要職責:(電話:83312286)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2、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相關設施;
3.監督檢查水上活動,維護正常的水上秩序。對違反水法律、法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和協助公安、司法部門查處水上治安和刑事案件;
5、指導和監督下級水政監察隊伍;
6、受水行政執法機關委托,辦理行政許可和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事宜。
(4)啟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83316802)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調度命令;
2.制定本地區防汛防臺和抗旱水源高度規劃,以及防汛抗旱減災規劃;
3、組織防汛抗旱工作檢查,做好轄區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4、督促完成防洪應急工程和水毀修復。提出清障計劃,報上級領導審批,並檢查監督實施;
5、掌握洪水、幹旱、災情和水利工程運行的天氣趨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必要時發布洪水預報、警報和水旱公報;
6.分析洪澇、幹旱發展趨勢,提出水利工程應用方案;
7、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督促做好城市防洪等行業工作;
8、提出本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工作,管理、調撥防汛抗旱資金。
(5)啟東市鄉鎮水利站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遵守上級和所在鎮(園區)的工作制度。
2.切實抓好基層黨支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從政。政務公開,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
3、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依法行使轄區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賦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協助查處水事案件,收取水資源費、河道占用補償費等費用。負責轄區涉水項目行政審批的現場踏勘和後續監管。
5、協助地方做好農村水利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修繕工作。負責市級農村水利設施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監督,提出年度修復計劃並組織實施。制止侵占、破壞或者損毀水利設施的行為。
6、協助轄區內鄉鎮做好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切實履行工程質量監督和新技術推廣職能。
7.配合轄區鄉鎮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掌握洪水動態,做好信息發布和信息上報工作,確保水利工程安全。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