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目標
具有靜海縣常住非農業戶籍(不含藍印戶籍)、國家承認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有良好的品行。
3.35周歲以下(0975年65438+65438+10月1年後出生)。
4.男,身高170cm以上。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接受調查的人。
3.正在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法律規定和工作需要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方法
(1)註冊
本次招聘報名和資格審查均在靜海人才信息網進行。網站:。
報名時間:2010 7月1 8: 30上午?7月3日下午18: 00。
(二)驗證、繳費,領取面試準考證。
2010年7月5日?7月6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攜帶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報名費100元,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審核繳費,領取面試準考證。對貧困家庭考生,參照天津市報考公務員的有關規定減免考試費。
(3)面試
面試是結構化的。面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無資格參加筆試(面試不合格者全額退還報名費)。
面試時間:7月初(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大學生綜合素質測試。
筆試時間:2065 438+7月下旬00(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錄取方式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1)身體檢查
體檢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組織實施。
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空缺。根據需要,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軍事訓練和體能測試
體檢合格者將參加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組織的為期壹周的軍訓。軍訓結束後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再次補考。
(3)調查
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和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學習態度、需要回避的情況。考察結束後,寫出書面考察意見,送縣人社局。
(4)宣傳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事務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軍訓、體能測試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靜海人才信息網和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公示,為期5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5)就業
公示期滿後,對未反映問題或已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找到證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核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就業形式和待遇
就業形式
采取合同聘用形式,聘用人員給予三個月試用期。如果他們在試用期結束時考核合格,用人單位將與我簽訂為期壹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應根據本人表現和本單位工作需要,與本人協商確定是否續訂勞動合同。
(2)治療
按照天津市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每月支付基本工資920元,並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繳納五險,統壹配備執法服裝。
關於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以及筆試、面試成績,可在靜海人才信息網查詢。
招聘監督電話:
靜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靜海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