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告陷阱
開發商的廣告大家都知道。最好的辦法是去項目實地考察,保留廣告傳單、樓書等宣傳資料。如果所有的廣告內容都能載入正式合同最好。以後如果開發商未能兌現,這些材料可以作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有力憑證。
2.內部認購創造動力
很多開發商喜歡在樓盤預售前搞內部認購,但內部認購行為並不被政府認可。購房者如果壹定要參加內部認購,要註意選擇信譽好、有實力、有品牌的樓盤,不要因為商品房內部認購的所謂價格優勢而麻痹大意。
3.特價陷阱
有些樓盤會打出令人驚訝的“特價房”廣告,吸引大家的眼球。壹般來說,“特價房”多是地段不好、采光不好、戶型結構有問題的房子。不勞而獲。買房時壹定要通過各種渠道獲取房源信息,壹定要仔細看,權衡性價比。
4、物業管理陷阱
房地產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了業主的權益。購房者可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提出異議,如果指定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超過壹年,因為這是違背購房者意願的不合理附加條件;第二,包含上述條款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簽訂的,可以以該條款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由,請求法院裁定無效。
5、大力營造現場道具和銷售氛圍。
開發商為了制造銷售紅火的假象,往往會找壹些托兒,制造壹個戲碼,購房者可以要求查看合同和發票,看看妳選中的房子是不是真的賣出去了。最好的預防方法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核對正確的房屋銷售數字。
6.住房面積前後不壹致。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差異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拒絕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給買受人;房價款絕對值超出3%的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兩次返還給買受人。
7、支撐收縮
很多無良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會把配套設施吹得天花亂墜,購房者要冷靜分析,不要被表面現象迷惑。周圍規劃的公園或者地鐵最終能否實現,開發商所說的教育設施是否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可等等。
8.許可證陷阱
買房時要看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如果不齊全,購房者購買後可能拿不到房產證,商品房質量也無法保證。
我們在買房的時候,壹定要註意以上8個常見的買房陷阱。畢竟買房是大事,壹定不能馬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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