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孩子都想不勞而獲。父母養育妳就已經盡到了義務。以下應該是子女養老的義務。至於父母有沒有財產,不在討論範圍內。無論父母有沒有財產,養老都是子女的義務。他們必須無條件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父母花了多少心血撫養孩子,從備孕到孩子出生,再到壹步步撫養成人?
吃、穿、上學、看病,然後結婚成家,付出了多少艱辛?這時候,孩子們都成年了。為什麽不考慮如何報答父母的恩情,繼續盯著父母的財產?孩子成年後不要再盯著父母的財產了。不管他們的父母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怎麽分配,我們都不應該打。
我相信家長心裏有桿秤。那些為父母付出更多的孩子,那些生活貧困的孩子,需要幫助。父母會認為所有的孩子都必須競爭。父母總是希望孩子生活幸福。這是他們最大的願望。至於他們的孩子,妳要做的就是報答他們父母的恩情。父母有沒有財產,如何分配,都是父母的事。父母財產不劫,壹切隨緣,有無限可能,這是無可爭議的。兄弟姐妹只談兄弟姐妹的感情,不爭父母的財產分配,互相照顧,幫助相對貧困的人。壹家人其樂融融多好,家是個只講親情的地方。
如果妳爸爸還沒跟別人結婚,可以商量壹下。如果妳爸爸不同意把錢給妳,如果是自己用的話也說得通。如果他爸爸找了別的女人,他就要申訴,因為等她老了,還是要妳養。我怕這錢是給妳爸爸花的,等妳把他養大了就沒錢了。如果他是個窮人,那就沒什麽好說的,壹定要養。
母親無遺囑繼承是:夫妻各有壹半財產,歸父親所有;剩下的壹半三分,父子倆各占三分之壹。不過我覺得父親不經子女同意就賣房子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房產局在過戶時要求子女放棄繼承證明。不然過不了家門。
父母雙方都持有財產,比如房產。如果母親無遺囑死亡,母親所持有的50%的財產權將由其丈夫和子女繼承。如果有兩個孩子,總共* * *個,老公和孩子分別占1/3。父親要處分這筆財產,只有在子女授權他承擔全部責任,或者子女做了放棄繼承公證的情況下,父親才有權處分。(當然這個前提是母親的父母在母親去世前已經全部去世,否則會有母親父母想要的副本)。
比如妳父母健在,同意把房子給陌生人,妳真的沒辦法。但是如果妳媽媽不同意,妳爸爸也不能單方面把房子給陌生人。如果要發,只能發給他。現在沒有遺囑了。妳媽那部分只能按遺產處理,孩子和老公都有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