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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勞動仲裁需要什麽證據?

勞動仲裁壹般需要提交以下證據:勞動者的就業證明;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明;約定工資和工作時間的證明;向工人支付工資的證明;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其他人。雇主必須提供壹些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提供,就要承擔不良後果。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壹旦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自己主張的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未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仲裁提交的證據材料有: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作證、工資表(賬單)、人員登記表、押金收據、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如果都沒有,就不錄取。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附原件和復印件壹式兩份,開庭後將原件退回。

勞動仲裁的前提?

1.因為用人單位先違法,妳可以在妳書面離職後立即離職,要求單位支付妳未簽勞動合同的未發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壹年!

2.前提是有證據證明勞動關系!比如帶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者用)或其他帶有妳的名字和公章的證件(不是全部都要,可以只用壹部分);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壹份勞動仲裁申請書,復印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拿到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了。妳可以壹直幫我。

綜上所述,下崗職工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證據,上面已經說得很詳細了。建議可以保留相關工作胸卡、工作照片、聊天記錄,也可以查詢當地政府政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進行咨詢,並撥打市長熱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