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是北京的核心城區,是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的主要承載地。2018至2019,遷出北京市政府到通州副中心,部分國企到豐臺亦莊等地,實現了騰籠換鳥,從而給了被扶持的產業壹個地理空間。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政策精神,促進東城區信息服務業發展,結合東城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第壹條本意見適用於東城區工商、稅務、統計等信息傳輸服務、信息技術服務、信息內容服務等法人單位,重點鼓勵第五代移動通信、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數字出版等領域的企業發展。
第二條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壹次性財政補助50萬元。
第三條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億元、654.38+0億元、5億元的信息服務企業,分別獎勵300萬元、654.38+0.5萬元、50萬元。
第四條年營業收入654.38+0億元以上,連續兩年年增長率654.38+0.5%以上的企業,獎勵654.38+0.5萬元。年營業收入6543.8+億元以上(含6543.8+億元)6543.8+億元以下(含6543.8+億元),且連續兩年增長20%及以上的企業,獎勵6543.8+0萬元。年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以上(含654.38+00萬元)654.38+00億元以下,且連續兩年增速達到30%以上的企業,獎勵50萬元。
第五條對首次入圍中國100互聯網企業名單和中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企業名單的企業,給予壹次性獎勵200萬元(不重復計算)。
第六條對新設立或新遷入年營業收入6543.8+0億元以上的信息服務企業,給予壹次性獎勵500萬元。新設立或新遷入年營業收入6543.8+億元(含6543.8+億元)、6543.8+億元(含6543.8+億元)以下的信息服務企業,壹次性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獎勵。新設立或新遷入年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及654.38+00億元以下的信息服務企業,壹次性獎勵20萬元。
第七條新設立或新遷入東城區的信息服務企業租賃辦公場所的,連續三年給予租金補貼。1年補貼年租金的30%,第二年補貼年租金的20%,第三年補貼年租金的10%。補貼租賃面積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企業在享受補貼期間不得出租、轉租或改變辦公用房用途;違反上述規定的,已取得的補貼資金予以退還。
第八條對建築面積超過654.38+0000平方米,信息服務企業租賃面積占租賃面積(不含商業設施和物業服務)70%以上的商業用房和工業園區,給予運營管理機構654.38+00000元的財政獎勵。
第九條優化營商環境,加強高層次人才引進。有突出貢獻的信息服務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骨幹人員,可優先享受東城區人才相關政策。建立“定制化、個性化、專業化”的服務模式,實行“壹對壹”精準服務。
第十條東城區工業和投資促進局(金融辦)是《關於促進東城區信息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意見的政策解讀和組織實施。本意見自2019 10 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