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式教學法的基本原則是:
壹、學生主體性原則。在整個教育教學過程中,學校、社會和家庭是學生主動學習的條件,學生始終處於認識和實踐的主體地位;這就需要不斷激發學生求知的內在動力,獨立思考,積極探索,持之以恒,勇於創新,自主、主動、自由、有目的地學習。
b、教師的指導原則。互助合作是人類社會的本質特征。在教學活動中,教師作為組織者,必須發揮指導和服務的作用。想學生之所想,供學生之所需,才能保證學生在認知和實踐活動中成為主體。
C.全面教育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主要表現在將學生的職業素質教育與相關的身心素質發展有機銜接,相輔相成;面向全體學生的教學,既要因材施教,又要揚長避短,充分發掘和培養每個學生的潛在能力。
d、自學原則。自主學習是指自主掌握知識形成能力的壹切認知和實踐活動,是學生主體性在教學過程中的主要表現;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創設教學環境,將學生的新近知識與新的教學內容緊密聯系起來,在自學、鞏固、提高的過程中,開展鼓勵、歸納、評價、反饋、調整等活動,使學生始終處於生動活潑、積極發展的良好狀態。
e、質量發展原則。這壹原則規定,壹切教學活動都要體現學生素質的發展,掌握教學內容,這既是學生認識和實踐的主動活動過程,也是實現教學質量目標的必要條件。教學評價應以課堂學生的積極活動為內容,以學生身心素質的健康發展為標準。
導學教學法的本質是學科教學實驗中的主體性教育思想,是建立教師為學生主動學習提供導學服務的有效實踐。學生只有選擇自主探索和學習,才能不斷展現自己不同的個性和潛能。而自發的學生活動往往是盲目的,這就需要有遠見的教師給予必要的指導、幫助和鼓勵,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錯誤,提高學習的質量和效率,使學生的身心得到全面發展。總之,讓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將來能成為推動社會進步、掌握自己命運的社會的主人,成為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互助合作的新時代公民。指導教學法的實驗證明了指導教育思想的實踐可行性,提出了“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的新的指導思想,是對我國流行已久的凱洛夫“教師本位論”的辯證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