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市場監管職責
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場監管。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年檢和變更管理,確保市場主體的合法性和規範性。同時,該局還負責監督市場上商品的質量、價格和廣告宣傳,打擊假冒偽劣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
第二,消費者權益保護
作為市場監管者,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投訴舉報機制,方便消費者遇到問題及時反映和尋求幫助。該局還將定期開展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同時,該局將依法查處涉及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服務和支持
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局也致力於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優質服務和支持。設立了服務窗口,提供咨詢、指導、幫助等服務,方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了解政策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同時,該局還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活動,幫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更好地適應市場變化和發展需要。
總而言之:
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負責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政府機構,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通過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優質服務和支持,為地方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3條規定:
市場主體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未經登記,不得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需要登記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5條規定: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國家提倡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3條規定:
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該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