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價依據包括:建築工程消耗定額及價格表匯總、裝飾工程消耗定額及價格表匯總、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價格表匯總、市政工程消耗定額及價格表匯總、園林綠化工程消耗定額及價格表匯總、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施工機械費用定額、建築工程費用定額、工程量清單補充項目及計價指南。
第二,計價依據既適用於工程量清單計價,也適用於定額計價。
三、以計價為基礎的消耗量是社會平均消耗量,是編制設計大綱、施工圖預算、標底、投標報價、竣工結算、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經濟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也是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依據。采用清單計價方式編制標底時,應當按照計價標準、我省計價依據以及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市場信息價格進行編制。
四、定額不足時,可由建設單位和王石企業共同編制補充定額,並經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確認。
動詞 (verb的縮寫)計價依據自2005年6月65438+10月1起在全省推行,配套並經批準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軟件同步推廣使用。2000年《山西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和《山西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同時停止使用。
6.2005年6月65438+10月1之後新開工的項目均按計價依據執行,2005年6月65438+10月1之前的在建項目按原合同條款處理。
七、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計價依據的日常解釋和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映。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