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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定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可以退。

第壹,押金不能退。如買受人未按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和地點簽訂合同,或買受人在正式簽訂合同時變更認購書確認的價格、面積、戶型等主要條款,將視為違約,所交定金不予退還。

第二,押金要退。

1.開發商在認購意向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買受人認購的房屋轉售給另壹第三人,未能正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買受人定金。

2.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買賣相關法律文件,或因開發商自身原因導致雙方無法簽訂正式合同,或合同無效的,開發商應返還買受人定金,並承擔買受人損失。

3.若雙方僅因正式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內容無法達成壹致,與認購意向書內容無關,簽約失敗,雙方不存在違約,開發商應向購房者全額返還定金。

4.《認購意向書》對價格、面積、戶型等主要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不能就該內容達成壹致的,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的,開發商應當向買受人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反合同的,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