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如果再發生,妳就不會壹直這麽幸運了!?
近年來,南寧市交警持續嚴懲酒駕違法犯罪行為,但少數司機特別是年輕司機心存僥幸,隨意酒駕,甚至引發交通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
今天我們梳理了幾起近期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例。當事人“幸運”地掙脫了“死神”的手,“劫後余生”讓他們終身銘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01
2020年6月5日23時30分左右,魏某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行至上林縣大豐鎮境內省道309線44KM+800M處,與壹輛重型倉儲貨車相撞,致魏某受傷。
02
2020年10月6日下午3時40分左右,吳某酒後駕駛汽車行駛至橫縣境內省道S310線334KM-1400 m路段,與壹輛重型面包車相撞,造成吳某受傷。
03
65438 2020年6月6日3時50分許,黃某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武鳴區金源路段時,與壹輛三輪摩托車相撞,致黃某受傷。
04
2020年10月2日65438+19: 50左右,老某醉酒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行駛至南寧市興寧區官橋長崗路段時,與壹輛轎車相撞,致老某受傷。
05
65438 2020年10月5日20時30分許,王某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武鳴區烏海路時,與壹輛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王某、蘭某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
06
約65438+10月65438+3月265438+2020年0時25分,陸某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武鳴區農壇路無信號路口時,與壹輛轎車相撞,致陸某受傷。
07
2020年6月265438+10月21日19時30分左右,駕駛二輪摩托車載著秦某行至馬山縣白龍潭鎮衛生院前段時,與壹輛轎車相撞,造成、秦某受傷。
08
2020年2月7日下午5時30分許,蘭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武鳴區渡頭橋路段,在舉升車輛過程中與壹輛轎車相撞,致蘭某受傷。
他們是不幸中的萬幸!但“幸運女神”不會眷顧違法者,更有血淋淋的教訓。有人因為酒駕而死,留給家人無盡的悲痛。
生命只有壹次,不能再失去壹次!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以案為鑒,敬畏法律,杜絕僥幸心理。每壹次酒駕都是瀕臨死亡!為了妳和他人的幸福,請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來源:南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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