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務合同是購銷合同還是技術合同?
是技術合同,購銷合同主要指銷售合同,是對公司產品對外銷售、對外加工的約定。技術服務合同主要是壹方當事人以技術知識為另壹方當事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根據《民法》第878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壹方以技術知識就特定技術項目向對方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項技術調查、分析評估報告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壹方當事人以技術知識為另壹方當事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不包括承包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
2.技術合同和購銷合同有什麽區別?
1,合同內容不壹樣。
購銷合同與技術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合同內容的不同。購銷合同是購銷合同的壹種形式,與購銷合同的要求基本壹致。是壹方將商品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轉讓給另壹方,另壹方支付價款的協議。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或者技術服務所訂立的合同,以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不同的特點
購銷合同的特征有有償合同、雙務合同、不承兌合同和不承兌合同。
本質是以有償方式轉移標的物所有權,即出賣人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在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都享有壹定的權利,承擔壹定的義務。買賣合同不需要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合同生效也不需要具備壹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技術合同是技術合同的補充部分,是當事人為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而訂立的確立相互權利義務的合同。
三、哪些合同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1)產品設計服務,包括關鍵零部件、國產配件、專用工裝和量具的設計,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非標設備的設計,以及其他改進產品結構的設計;
(2)工藝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藝準備,新產品試制過程中的工藝技術指導,其他工藝流程的改進設計;
(三)檢測分析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技術成果的檢測分析,新產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種的性能檢測分析,以及其他非標準化的檢測分析;
(四)計算機技術應用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服務、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CAD)和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
(五)新型或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和技術指導;
(六)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處理、分析和檢索;
(七)產前、產中、產後的農業技術服務,包括推廣技術成果,提高農業產量和質量,開發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服務。
(八)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定;
(9)將特定基因植入動植物細胞並進行基因重組;
(十)重大事故的定性和定量技術分析;
(十壹)對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和定量的技術鑒定或評價。
前款所列事項屬於當事人壹般日常業務範圍的,不視為技術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