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完善行政決策規則。依法科學合理界定決策權,建立層級自治的決策制度,實現行政權力、決策權力和決策責任的統壹,堅持決策前的論證制、決策中的表決制和決策後的責任制。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上,要在深入紮實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領導班子要集體討論決定,堅決杜絕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杜絕領導的獨斷專行。對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應當開展社會公示和聽證會,聽取群眾意見。對重大專業技術事項,要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決策評估。
第三,完善行政決策程序。科學嚴謹的程序是正確決策的重要前提。只有按程序決策,才能有效防止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美國法官弗蘭克·福特有壹句名言:“自由的歷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遵守程序保障的歷史。”要堅持把合法性審查、科學論證和集體討論作為重大決策過程中的必要環節,明確決策的權責,做到權責統壹、決策職能和執行職能相對分離。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應附調研報告和專家咨詢論證報告。應當提前向社會公示的決策,需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