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
1.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情況和產權情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件等證件。
2.簽合同
賣方提供房屋合法證明,買方可以支付購房定金(支付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和賣方同意
經協商,就房屋位置、產權狀況、交易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處理等達成壹致意見後,雙方應簽訂至少三份房屋買賣合同。
3.處理轉移
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審核。買賣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後,管理部門應查驗有關證件,審核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經其他產權書面同意的,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行動
房產相關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照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交易雙方方可辦理契證簽約手續。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取決於交易房屋的性質。比如房改、危改拆遷、經濟適用房等商品房的稅收構成就不壹樣。
6、產權轉讓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完成產權變更登記後,將交易資料移交發證部門,買受人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書到發證部門申請新的產權證。
7.銀行貸款
對於貸款的買方來說,在與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買賣雙方都會去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會審查買家的信用狀況,評估雙方想要交易的房子,然後批準買家的貸款。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受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壹次性發放貸款。
8.進行結算以完成交易。
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付清全部房款,出賣人交付房屋並結清全部物業費後,雙方二手房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二手房過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買方:本人在現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房屋所有權證到現場辦理。
3.財產歸夫妻所有。有時夫妻雙方要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
4.該房屋為租賃的,除上述證明外,出賣人還應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出席過戶手續的,可委托其辦理。受托人必須攜帶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此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方可辦理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0。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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