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擴展:
農村危房是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被鑒定為整體危房(D級)或局部危房(C級)的房屋。屬於整體危房(D級)的要拆除重建,屬於局部危房(C級)的要維修加固。
危房改造要貫徹“三優兩優”原則,即“三優”,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民,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兩上”,采取就地和就近重建改造。
2020年3月17日,住建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工作確保貧困戶住房安全的通知》。
轉換範圍
農村危房必須以農業戶口村民現在居住的合法建築為前提,城鎮居民建房、違章建築或不符合危房標準的不予補助;已納入拆遷範圍的危房,不再補助重建;近幾年享受過政府住房補貼、在城鎮買了房、住了新房或送給子女仍住危房的,不能納入危房改造範圍。
發布通知
2020年3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印發《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確保貧困戶住房安全的通知》,指出要確保2020年6月底前建檔立卡貧困戶需要重建的危房全部完成。
通知強調,要開展扶貧驗收普查,完善檔案信息管理。要加強監督檢查,改進工作作風,通過實地走訪、明察暗訪、個別抽查等方式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問題得到徹底整改。
實施原則
危房改造要貫徹“三優兩優”原則,即“三優”,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民,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兩上”,采取就地和就近重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