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報名和註銷的整個流程與原報名流程相同。使用u盾或數字證書在系統中填寫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下載PDF文件,電子簽名後提交,全程網上辦理,不用去窗口。
2.符合簡易註銷條件:個人獨資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應當在企業無債權債務時辦理;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辦理簡易註銷:
1,被依法撤銷,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但未被除名;
2.企業股權投資權被凍結或登記為質押;
3、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被查處,或涉及其他重大案件;
4.司法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限制撤銷或者組織清算;
5.企業進入行政復議、訴訟或仲裁程序;
6.商事登記機關認為不宜辦理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擴展數據:
壹、申請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註銷流程:
1.分別在國稅和地稅結清稅款,上繳未使用的發票,申請停業。
2.拿著所有的賬本去會計師事務所停職審計,證明沒有債權債務糾紛。
3.持國稅、地稅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停業審計報告、營業執照、所有公章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營業執照。
註:未註銷營業執照的,許可法定代表人將被列入警示記錄,三年內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九條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予以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